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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最新招标//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制氢设施工程建筑垃圾处置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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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招标//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制氢设施工程建筑垃圾处置项目(一标段)
1.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市乌市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市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制氢设施工程建筑垃圾处置项目(一标 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0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含渣土、混凝土块、沥青块、废塑料等建筑施工弃料在内的全部建筑垃圾 (约20000m3)清运处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①处置场地所在生产经营场所持有政府机关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②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无资质;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4)2019年以来同时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建筑垃圾运输项目:
②建筑垃圾处置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2.5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公告第3.1(1)、(2)①、(3)、(4)②、3.3(1)款资格条件。
3.2.6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公告第3.1(1)、(2)②、(3)、(4)①、3.3(2)款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2019年以来有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经理业绩:
(2)运输负责人:2019年以来有建筑垃圾运输项目负责人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 获取开始时间:6月15日09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6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7月7日09时00分。
6.开标
6.1开标时间:7月7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