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寺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5日
天津市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寺1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公告
(招标编号:0701-264013027N8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大寺 12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大寺 12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大寺 12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大寺 12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3.2 资质要求:3.2.1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按主管部门要求更新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3.2.2 投标人须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I3 级及以上资质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3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行业生产集控系统建设或智慧运维平台建设或无人/少人值守场站智能化建设或电力行业弱电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动环监测、智能巡视、生产管理系统至少满足其中一项)业绩。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管理或实际控制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整体就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履约全过程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须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须同时提交对应各方成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2 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另行与其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7.3 联合体须指定一名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全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相关事宜;联合体全体成员在投标及中标后履行全过程仍应共同并分别地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义务;3.7.4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针对“资质要求”,依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各方分工的约定,分别认定资质类别和等级;负责同一项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以资质等级最低者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7.5 针对“业绩要求”,依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各方分工的约定,分别认定对应工作内容的业绩;负责同一项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相应工作的业绩要求;3.7.6 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3.7.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提供企业证件资料的,如营业执照、有关投标人资格的承诺函等资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相应资料。3.7.8 若联合体任一成员出现资质失效、失信、违约、违规情形,招标人有权视同整个联合体违约,追究全体成员连带责任,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获取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资费用自理,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天津大寺 12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设备、性能、安装和试验。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实施地点/交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金开新能大寺 12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40 日内,完成全部硬件设备到货;项目工期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4.保密要求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