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服务企业)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HXZBB2026-3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教育局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服务企业)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泰安市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泰安市教育局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服务企业)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米、面、杂粮及米面加工制品;
(002)食用油;
(003)生鲜畜肉类(猪、牛、羊);
(004)禽肉类;
(005)干货、调料、蛋类;
(006)果蔬、豆制品类;
(007)水(海)产品;
(008)餐厨用品(低值易耗品)类;
(009)牛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供货企业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二、五、六标段: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农产品除外),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用农产品除外)或预包装备案证明(食用农产品除外)、所投产品的上游供货商的资质证明;
(2)三、四标段:投标人如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有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加盖肉类产品厂家公章的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九标段: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稳定可控的原料奶供应基地,生产的学生饮用奶原料奶必须全部来源于获得评估认定的“中国学生奶认证证书”或“山东省学
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资质”牧场。同步提交生鲜乳原料来源对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及“中国学生奶认证证书”或“山东省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评估认定证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代理证明材料及以上生产企业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日 08时30分到06月2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