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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热点=2026年度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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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热点=度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6092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 目业绩。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近五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至 少一项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 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2日 09时00分到06月1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 12 日至6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 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2)项目负责 人有效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 件1份;(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609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招标人为长春市泰莱 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选择一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负责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工程量 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咨询业务,项目竣工结(决)咨询业务及重点工程的施工阶 段跟踪服务的咨询业务等,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 目业绩。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近五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至 少一项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 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2日至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 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项目负责人有效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 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