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260603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招标条件本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0603001
2.项目名称: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 (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5.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护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产生的 危险废物(如实验室产生的废液等)进行集中回收处置。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服务地点: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具有处理危险废物能力并且处理系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提供承诺 书)。
3.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须于出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对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6月12日至6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获取
3.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 邮箱中(邮件主题备注: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 医院)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项目(二次)+公司简称);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款并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 作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开启
1.时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口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