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6月最新招标//辽宁区域(大连、通辽水务)短程反硝化脱氮辅助药剂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3日
打印公告
6月13日招标//辽宁区域(大连、通辽水务)短程反硝化脱氮辅助药剂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GDSWGC-GZ-2026-01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区域(大连、通辽水务)短程反硝化脱氮辅助药剂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连光水春柳河水务有限公司、大连寺儿沟水务有限公司、 大连光水马栏河水务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光水水务有限公司、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通辽市
2.2项目规模:大连光水春柳河水务有限公司,设计日处理污水 12万吨/d;大连寺儿沟 水务有限公司,设计日处理污水 10万吨/d;大连光水马栏河水务有限公司,设计日处理污 水 8万吨/d;大连市普兰店区光水水务有限公司,设计日处理污水 7万吨/d;通辽市北部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日处理污水 5万吨/d.
2.3交货期限:供货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计划自8月1日起执行,合同 采取每年一签方式,实际开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通 知后72小时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辽宁区域(大连、通辽水务)短程反硝化脱氮辅助药剂集中采 购。技术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 mg/l≥40万,总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 0.05,总磷(以P计)的质量分数/%≤0.01,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 源》(HG/T 5960-2021) 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下述提到的“本次采购药剂”为“碳源类”药剂,请提供“碳源类”药 剂相关证明材料及授权书(如为经销商)等):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
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是经销商,投标 人须提供授权书!
(4)无论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均须提供所供药剂的生产制造商的以下证明 材料:
① 本次采购药剂的环评批复(或备案登记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或环评手续豁免的除外(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② 环保验收文件:采用政府验收方式的须提供环保验收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采用自 主验收方式的须提供“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 https:// cepc.lem.org.cn/ #/1 ogin)”网站项目信息自验情况相关截图;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或 环评手续豁免的建设项目或提供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无需提供环保验收文件。
③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不产生污染物的除外。
④ 生产能力证明:本次采购药剂的设计产能文件(政府批复、登记或经审核的设计图 纸等);实际产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主要生产设施现场照片、生产组织方式(如 如何生产、生产原料、工艺及反应时间等)、实际产量及最大产能说明等。
(5)投标人实际最大产能不低于2.12万吨/年,实际最大产能不能高于设计产能。
(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具有 CMA 标识的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药剂的检验报告,检测指标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或淡黄色透明且无刺激性气味
色度 ≤10(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HJ1182-2021》)
化学需氧量 (CODcr) / (mg/1) ≥40万
BOD5/CODcr ≥0.55
PH值 4-9
总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 ≤0.05
总磷(以P计)的质量分数/% ≤0.01
密度 (20℃) / (g/cm3) 1.00-1.26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2
氯化物(C1)的质量分数% ≤0.025
硫酸盐 (SO4)的质量分数% ≤0.025
汞 (Hg)的质量分数% ≤0.00002
镉(Cd)的质量分数% ≤0.0002
铬 (Cr)的质量分数% ≤0.0005
砷 (As)的质量分数% ≤0.0005
铅 (Pb)的质量分数% ≤0.0005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要求:本次采购药剂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下述提到的“本次采购药剂”为“碳源类”药剂):
投标人自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本次采购药剂的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一年的合同业绩,且任意一个自然年有效业绩累计供货量不少于6370吨。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发票(满足上述要求)及合同履行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 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 http:// www.chinatax.gov.cn/ 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 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本次招标为多包组集中采购,按包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供货能力需要满足所投包组合计供货量,且投标单位中标的供货量不得超过其实际最大产能的50%,超过50% 的后续包组投标无效,做废标处理。
(4)上述资质及业绩要求的“本次采购药剂”为“碳源类”药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6月18日1 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
4.2本招标项目收取服务费,通过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准,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7月 08日 14时00 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07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