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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6招标-塔城市10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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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10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Z6542000CSL0001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市10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673.66256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奶山羊牧光互补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472691.83m², 约合2209亩。总建筑面积352805.51m², 计 容面积容积340301.92m².容积率率0.24.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市10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市10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 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 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 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 提供]。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 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近或相同的工程设计项目]
②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 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注: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近或相同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 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资料需反映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 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号)规定具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1人, 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 (B)证、安
全员 (C) 证);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 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 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 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 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 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 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 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 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 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 法律责任。⑥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 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⑦联合体各方应 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⑧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 日 10时00分到07月04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6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塔城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6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塔城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塔城市
2.1.2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472691.83m²,约合2209亩。总建筑面积352805.51m², 计容面积容积340301.92m².容积率率0.24.包括 挤奶厅13座,22981.18m²;泌乳羊舍208 栋,121801.14m²; 后备羊舍193栋,98866.64m²; 产羊舍13栋,7612.57m²; 羔羊舍26 栋15225.14m², 综合羊舍13栋,7612.57m², 种公羊舍13栋,7612.57m²; 后备公羊舍6 栋,3513.49m²;采精舍2栋,1171.16 m²;繁育操作间2栋,885.96 m². 干草棚 31809.92m²;精料库7720.00m²;TMR车间1495.75m²;机械库1515.94m²; 青贮窖10602.75 m²(构筑物);管理用房5686.6m²;大门值班室44.88m², 蓄水池1239.72m²(地下),贮液 池8788.63m²(构筑物),粪肥处理车间5184.00m²等,及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大小停车位40 位。
2.1.3 总投资额:87673.66256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0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 027年12月15 日;51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 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 护管理等相关工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 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 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 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
提供]。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 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 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注: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近或相同的工程设计项目]
②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 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注: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近或相同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 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资料需反映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 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号)规定具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1人, 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 (A)证、项目负责人 (B)证、安 全员 (C) 证);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 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 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 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
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 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 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 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 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 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 法律责任。⑥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 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⑦联合体各方应 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⑧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06月 15日10时00分至07月04日1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3获取地点:新疆塔城市
4.4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份,售后不退。
4.5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牵头单位须提供:(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施工负
责人: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07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