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信息公告&南京理工大学教学楼智慧教室改造-第二教学楼维修改造施工
项日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一、招标条件
本教学楼智慧教室改造-第二教学楼维修改造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98.06542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理工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教学楼智慧教室改造-第二教学楼维修改造,改造面积约15296.87m,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拆除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结构加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教学楼智慧教室改造-第二教学楼维修改造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教学楼智慧教室改造-第二教学楼维修改造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项目负贵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6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或装修改造工程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贵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
分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2月-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9、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日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
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2、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九章中给定的承诺书格式进行承诺,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给定格式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并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2日09时00分到07月08日09时2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7月08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