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通告资讯哈密清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40万千瓦风电光伏+12万千瓦储能)100万千瓦风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3日
哈密清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40万千瓦风电光伏+12万千瓦储能)100万千瓦风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2026-109-EPC)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清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40万千瓦风电光伏十12万千瓦储能)100万千瓦风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哈密清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风电总装机容量为1GW,同期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含两套50Mvar的调相机。项目勘察、测绘、微观选址、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并网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竣工验收)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承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清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40万千瓦风电光伏+12万千瓦储能)100万千瓦风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密清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40万千瓦风电光伏十12万千瓦储能)100万千瓦风电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应具备以下(1)或(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风电项目施工业绩或风电项目设计业绩,已完工业绩或在建业绩均可。如联合体投标,则至少组成联合体的其中一方应具备以上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满足: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2022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做特定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白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出具项目融资相应文件材料。;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3日10时00分到06月17日19时30分获取方式:请于06月13日至06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3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雅满苏镇。
2.招标范围项目整体勘察、测绘、微观选址、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卸车、保管;项目管理(协调)、工程施工、检验、调试过程中、移交前各类合规性文件的办理,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具体如下:
设计范围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微观选址、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地基处理、箱变基础及安装、电缆敷设、35kV集电线路、风机箱变联合接地、风电场场内检修道路和施工道路设计;220kV升压站及配套的电气、土建、总交、系统保护、远动、通信、自动化等相关的设计,升压站主变、调相机及升压站其他设备的基础及安装设计工作,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技术规范书出具及技术协议签订。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作及各设计阶段相对应的工程勘察工作,应能保证系统的关联性及完整性。
设备采购范围风电部分:本期1GW风电场建设所需设备全部由承包人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机型由投标人自行提报,年发电小时数大于2700小时)、配套塔筒及附件;箱变等,直至满足风电场本体建设需要。220kV升压站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35kV配电室、二次设备室、开关柜、设备预制舱、独立避雷针、调相机、主变、接地变兼站用变、户外高压开关设备、SVG设备及功率调节设备等一次设备;光差电流差动保护、母线保护装置、主变保护、故障录波装置、频率电压紧急控制装置、交直流系统、远动通信装置、电能量远方终端、调度数据专网、调度管理与实时调度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网络安全检测装置、AGC/AVC、电能质量检测装置、时间同步系统地网光传输设备IAD设备、风机监控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同步向量测量系统、一次调频控制系统等二次设备及系统等,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直至满足项目当地电网公司接入要求。承包人设备招采、验收需满足发包人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施工总承包范围本项目所有风机基础(风机基础包含沉降观测,沉降观测点和沉降观测基准点制作安装,含第三方委托沉降观测)、风场及进场(站)道路和吊装平台、35kV集电线路、风机安装、22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含主变、调相机及升压站其他设备的基础施工、安装)、场内通信工程及临水临电的施工(过程中的水保、环保措施保障)锚栓、箱变高低压侧电缆、集电线路(塔材、导线、OPGW光缆、绝缘子、金具、跌落保险、避雷器等)及其他工程施工材料采购供应线路工程包含同塔双回色标、防鸟刺(全部设置)、相序标示牌、杆塔标示牌、电缆标示桩,跌落保险操作平台平整和临边防护,基础排水;消防工程、电网接入,联合接地工程,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配合发包人做好跟机组厂家分界点范围内的道路两边障碍物的清理及阻拦协调、临时、永久征占地补偿等及相关手续办理(临时永久征占地补偿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征占地协调和施工协调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环保、水保、消防竣工验收)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承包。设备到现场后抵达指定区域的引领、牵引、接货、卸车及保管,保管期限为设备进场至移交生产,期间承包方承担设备、材料、工程实体保管和看护的责任,设备的卸车、代保管及设备堆场;项目管理(协调)、工程施工(见工程一览表)、检验、调试、生产人员培训,负责办理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接入批复手续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及耕地占用税的缴纳由承包人协助办理,包含手续办理过程中及建设过程中各种相关费用:同时需满足《哈密市电力工程领域“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3.计划工期:3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其他要求: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工期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4.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1)提供给发包人的服务(包括咨询、设计等),100%符合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环保、卫生和安全规范要求,100%符合合同规定要求。(2)在保证工程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要采用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3)提供按发包人合同要求的服务(包括咨询、设计等)质量的优良率不低于100%。(4)提供给发包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确保发包人向承包人公司最高管理者的投诉为零。(5)坚持持续的质量改进,100%完成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措施,以争取提供超过发包人需求和期望的产品及服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DL/T5191-2004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2要求,满足《哈密市电力工程领域“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并符合招标人《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业主项目部标准化手册》等相关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争创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注如果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执行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低于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若有新的质量标准文件发布的,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5.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方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