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示告知云南民族大学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民族大学蕙苑四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打印公告
云南民族大学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民族大学蕙苑四食堂承包经营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民族大学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委托,对“云南民族大学蕙苑四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项目编号:2Z2600987B020140)”进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民族大学蕙苑四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2.2招标方式:
2.3招标范围:
标段 食堂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蕙苑四食堂 1.食堂类型:教职工特色风味餐供应;
2.食堂面积:约 560m'。 1.教职工食堂不收取租金、不收取管理费
2.教职工特色风味餐餐标为 20 元/人/餐,例如:供应过桥米线等地方特色风味。3.为满足教职工多样化就餐需求,本食堂不限于按规定餐标提供午餐和晚餐,同时还供应早点和根据个人需求提供不同规格档次餐饮服务,但早点费用和超标费用由个人承担。
4.校区在校师生约 3.4万人(其中教职工人数约 2000 人),但招标人不保证就餐人数
5.餐费按月结算。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为1个标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招标人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6服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 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蕙苑四食堂。
2.7质量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上级及属地政府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量化分级管理A级食堂标准和云南省教育厅高校六T管理食堂要求,保证经营食堂能通过“六T达标食堂”验收。2.8 装修改造: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需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和食堂功能布局规范要求对食堂进行改造提升,提升方案需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装修、改造过程中不能破坏建筑物的结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限届满后,改造提升的内容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或 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3 年9月 14日之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按《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査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赋验证码),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3.4.2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5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应为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服务主体,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的证照,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须为同一人;
3.6.2 投标人如中标,自行以经营主体名义办理本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同签订 30日内办结并提交招标人备案,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
3.9 投标人非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0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出现一般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6月15日至6月22日,每日上午9: 0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7月6日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