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空海医院物业服务采购的答疑及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6000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空海医院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疑问一、招标文件第1项学历评分已明确认可管理类、工程类专业,肯定管理能力适配本岗位,但第2项职称加分仅限定机电、电气、建筑类,未纳入管理类职称,评审问题描述:口径前后矛盾。为统一评审标准,贴合岗位实际、建议对该项条款子以修订:在原有职称基础上,新增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等计分。
回复:采纳。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仅限一人)”评审内容第2点调整为: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类或管理类或环境类职称证书的,得20分;
疑问二、具有管理类或工程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得40分;具有管理类或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得20分,本项最高得40分。我司认为:(1)从行业与实操来看,物业服务属于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项目经理核心能力体现在现场统筹、人员管理、后勤服务把控、问题处置等实操能力上。本项目以医院保洁、设施运维、环境管理为主要内容,行业内从业、履职均不以研究生学历作为必要条件,高学历与岗位实际工作能力无直接关联,设置研究生学历加分属于拔高任职标准,脱离行业实际。建议删除研究生学历的要求。(2)在项目经理的评分条件中还设置了机电相关职称、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等,此2项证书足以证明该项目经理是否具备管理能力,那么就不能再次的要求项目经理所学专业为管理类或工程类。建议删除所学专业为“管理类或工程类”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评审因素必须和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直接挂钩,不得设置无关评审项。研究生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为管理类或工程类等加分项并非履职必需,属于增设不合理条件,有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修改成: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0分,本项最高得40分。
回复:不采纳。采购人希望项目经理具备更强的学习研究和综合素质,来应对医院物业服务的专业挑战,因此要求研究生学历。原评审条款要求“管理类或工程类专业”学历,与项目经理岗位所需知识体系(人员管理、工程运维统筹)直接相关,专业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若评审因素未限制学历的专业类别,允许供应商提供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学历也能获分,存在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
疑问三、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类职称证书的,得20分。我司认为:本项目保洁、环境消杀是核心服务板块,占整体服务比重极高,但现有评分仅认可机电、电气、建筑类职称,完全未覆盖环境管理相关证书与职称,评分维度和项目实际服务内容不匹配,无法客观考核项目经理对应业务能力。建议增加环境类证书与职称证书。修改为: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类或环境类职称证书的,得20分。
回复:采纳。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仅限一人)”评审内容第2点调整为: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类或管理类或环境类职称证书的,得20分;
疑问四、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四星级(或以上) 优秀项目经理证书(或称号)的,得20分;本项目坐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行业为物业管理,而深圳市对物业项目、物业经理评优、评级等,都是由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该协会受深圳市住建局业务指导,具有相关的权威性。但从该协会网站上了解到,最新公示的优秀项目经理是在2020年1月,再无最新公告通知,也就是说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自2020年起就没有对项目经理进行星级表彰,此项评分设置四星级优秀项目经理属于不合理条款,限制了大部分2020年以后的物业从业人员。建议删除。
回复:采纳。删除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仅限一人)”评审内容第4点,原第3、第5点分值均增加至20分。
疑问五、拟安排的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经理除外)中清洁绿化主管:(1)具有管理类或工程类本科(或以上) 学历的,得20分;(2)具有环卫清洁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的,得20分。我司认为:(1)清洁绿化主管用工程类本科是文不对题,毫无关联。建议删除管理或工程类专业限制。改为:具有本科(或以上) 学历的,得20分。(2)清洁服务是本项目的服务重点,对主管的能力评价,有更权威的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上可查询。建议将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改为高级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议修改为:具有高级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
回复:部分采纳。(1)原条款要求“管理类或工程类”本科学历,与清洁绿化主管统筹人员和设施清洁维护的实际需要相关,专业设置合理,若评审因素未限制学历的专业类别,允许供应商提供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学历也能获分,存在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经理除外)”具有环卫清洁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或具有人社部门(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0分。
疑问六、拟安排的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经理除外)中工程主管:具有管理类或工程类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0分;我司认为:工程主管具备管理类或工程类相关专业背景,但该岗位核心履职依据为电工职业技能证书、机电/电气类职称等从业资质,在该评分项中已经设置电工、机电类相关职称作为加分项。且专业类别与工程主管实际工作能力、从业要求无必然关联,刻意限定专业,属于增设与履约无关的评审条件,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变相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建议取消工程主管的专业类别限定,仅围绕岗位必备资质、工作能力设置评分内容。建议修改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0分。
回复:不采纳,工程主管岗位需要同时具备工程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管理类或工程类”专业设置与该岗位的核心能力直接相关,并非无关条件。若评审因素未限制学历的专业类别,允许供应商提供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学历也能获分,存在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
疑问七、其他团队成员(项目经理、主要团队成员除外):具有消毒清洁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环境消毒清洁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0 分。我司认为:该证书目前没有纳入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目录中,因此有很多机构都可以发这个证书,限定必须要消毒清洁相关行业协会颁发不合理。建议删除发证单位限制,修改为: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环境消毒清洁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0分。
回复:不采纳。本项目对公共环境消毒清洁的专业性和安全性要求极高,消毒清洁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在课程内容与考核标准上更贴合项目实际需求,而“相关行业协会”范围过宽可能纳入与消毒清洁无关的协会,导致证书泛化、难以保证服务质量。
疑问八、认证情况:具有有效的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得20分;具有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我司认为:该2项认证证书都对企业成立时间有要求,根据该2项证书的认证条件,必须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才能认证,限制了新成立公司的竞争。建议删除。
答复:采纳。删除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认证情况”评审内容第3、4点,剩余评分点分值均增加至25分。
疑问九、项目经理评分条件不合理:研究生学历过高,深圳绝大多数的物业项目现场经理基本都是本科左右学历,研究生本身属于高端人才,一般常规物业项目很难覆盖研究生人员成本;并且还限制要管理或工程专业,本身不合理,是限制性条件,整个项目经理评分条件中,还有物业行业常用的经理证书,已经可以证明有管理能力,重复要求经理必须具备管理能力不合理;限定管理或工程相关职称不合理,这个项目不单单是工程,还有环境服务,因此环境相关职称也应并列得分。
答复:部分采纳。采购人希望项目经理具备更强的学习研究和综合素质,来应对医院物业服务的专业挑战,因此要求研究生学历。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仅限一人)”评审内容第2点调整为: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机电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类或管理类或环境类职称证书的,得20分;
疑问十、工程主管评分条件不合理:评分中既要求所学专业为管理或工程,又要求有相应电工证、职称证,属于重复要求。应当删除专业的限定,避免引起质疑。
回复:不采纳。学历专业与职业资格证书从不同维度考察人员能力,两者并行不构成重复评审;工程主管岗位要求管理或工程类专业背景具有合理性,与项目实际需要直接相关。若评审因素未限制学历的专业类别,允许供应商提供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学历也能获分,存在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
疑问十一、认证情况评分条件不合理:应急评价认证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等限制了小微企业。这些认证对企业的经营年限有特殊要求。
回复:采纳。删除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认证情况”评审内容第3、4点,剩余评分点分值均增加至25分。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原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修改为: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2026年度(三、四季度)。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单位视服务单位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约,续约时间不超过6个月;“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经理除外)”、“其他团队成员(项目经理、主要团队成员除外)”、“认证情况”评分项(二)评分依据中新增关于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要求,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详见最新招标(采购)文件,请有意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后下载最新招标(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空海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熙龙湾二期对面深圳市宝安区空海医院筹建办
联系方式:13825245903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5-2775888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