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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投标-洱源县牛街卫生院中医理疗区、场院绿化及零星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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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洱源县牛街卫生院中医理疗区、场院绿化及零星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XZB-2026-06004
2.项目名称:洱源县牛街卫生院中医理疗区、场院绿化及零星改造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9018.63元
5.最高限价:519018.63元
6.采购需求:完成洱源县牛街卫生院中医理疗区、场院绿化及零星改造等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效果图。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
8.项目实施地点:洱源县牛街卫生院。
9.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次性验收合格。
10.工程保修期: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2)或(3).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3号)规定,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注: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做变更的,需提供全套项目经理变更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成交人确定前已在其他项目中成交并担任项目经理,且投标时未提供项目经理变更材料的,视其为“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6月10日至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收取费:6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4.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云南(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获取磋商文件。
4.2邮箱领取:供应商应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文件费付款凭证等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时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标注“***公司获取***项目磋商文件资料”(逾期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注:1.未按以上步骤获取磋商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
2.磋商文件费对公支付账户信息: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6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评标,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及一份U盘。
2.现场递交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3.现场递交时间:6月2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