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含测绘)服务 (项目编号:ZCLXZB-2026-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含测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LXZB-2026-06-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含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 2. 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50%; 3. 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 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2日到 2026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 方式:填写报名表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 联系方式:022-69583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梧桐苑 20 号楼 202-12 联系方式:13622172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檀、李惠娟 电 话:13622172402 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