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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验收服务 (项目编号:ZCLXZB-2026-06-0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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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验收服务 (项目编号:ZCLXZB-2026-06-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验收服务 (项目编号:ZCLXZB-2026-06-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LXZB-2026-06-02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验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0 8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验收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6、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 2. 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50%; 3. 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A.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 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2026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
方式:填写报名表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
  联系方式:022-69583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梧桐苑20号楼202-12
  联系方式:13622172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檀、李惠娟
  电 话:13622172402

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