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连云港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州体育馆 游泳馆吊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度招标-连云港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州体育馆 游泳馆吊顶工程施工(二次)
发布时间:6月11日
(招标编号:JSXHDL20260504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州体育馆游泳馆吊顶工程施工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1.068296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海州体育馆游泳馆吊顶工程施工;2.2工程地点:海州区孔望山路西侧,秦东门大街南侧,庵山路北侧; 2.3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2.5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海州体育馆游泳馆吊顶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6最高投标限价:1310682.96元,报价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海州体育馆游泳馆吊顶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州体育馆游泳馆吊顶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资格审查可选条件:自2025年6月12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他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4)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9)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11日11时40分到06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必须凭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代表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