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度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小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5.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餐费标准:学生餐标(午餐)12元/人(不含区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小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小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取得餐饮服务类、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承包内 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按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http:// sh.gsxt.gov.cn/ 一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查询);
4.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 政处罚的企业( http:// sh.gsxt.gov.cn/ 一企业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5.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 务单位;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业主)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2日 09时30分到06月16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请潜在响应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转 账记录(或银行转账截图)。购标人将上述文件发送至 邮箱进行审核。购标 人未提供上述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磋商文件(2)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 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3)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款;
(4)标书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2 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2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