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标讯*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公告
发布时间:6月12日
地址:河南省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0.622462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白马寺院区1号、2号、3号、6号病房楼和太康路院区5号病房楼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44916.11m’。主要包括:(1)现有双人间、三人间提升改造;现有四人间、六人间部分改为三人间或双人间。
(2)各病房楼单体进行提升改造:内外门窗更新、内装修更新、结构加固、屋顶保温防水更新、外立面更新、消防安全提升、功能使用提升、对需新增电梯的建筑加装医用电梯等。
(3)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适儿适老设施完善、水电老旧管网更新、动力电力设备升级、消防设备改造、智能化升级及配套设备购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口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勘察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设计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
3.3口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口自以来口承接过/口完成过勘察项目业绩。口自以来口承接过/口完成过设计项目业绩。3.4本次招标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口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介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口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
3.7.1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备注:因系统设置原因,“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口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勘察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设计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具体要求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日00时00分到06月2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6日 09时35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6日09时35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己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发改审批[20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1-410300-04-01-652548),项目业主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比),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洛直工服招标(2026)0011号,现对该项目的口勘察/设计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补齐医院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住院诊疗服务条件,优化医疗空间布局,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保障水平,完普适老化、适儿化公共服务配套,依据相关建设规范及上级要求,实施本次病房楼提升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白马寺院区1号、2号、3号、6号病房楼及太康路院区5号病房楼。现状院区病房布局老旧、房型配比不合理、建筑装饰老化、水电管网及动力设备运行年限较长、消防设施及智能化配套滞后,无法满足现阶段规范化诊疗、群众舒适就医及安全生产运行要求。通过对现有病房功能优化、建筑本体修缮加固、基础设施更新升级、消防安全提质及智慧化配套完善,全面消除院区安全隐患,改善住院环境。
2.2建设规模:对白马寺院区1号、2号、3号、6号病房楼和太康路院区5号病房楼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44916.11m’。主要包括:(1)现有双人间、三人间提升改造;现有四人间、六人间部分改为三人间或双人间。(2)各病房楼单体进行提升改造:内外门窗更新、内装修更新、结构加固、屋顶保温防水更新、外立面更新、消防安全提升、功能使用提升、对需新增电梯的建筑加装医用电梯等。(3)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适儿适老设施完善、水电老旧管网更新、动力电力设备升级、消防设备改造、智能化升级及配套设备购置等。
2.3招标范围: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含总平规划及各专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符合规定要求的概算等(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的医疗工艺流程设计、BIM设计、与专业设备厂家对接等设计内容,以及相关服务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1706224.62元
2.5服务期限:30日历天。(1)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协助招标人通过有关部门审定;(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并协助招标人报批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口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团否。
2.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口是: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口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勘察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図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设计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
3.3口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口自以来口承接过/口完成过勘察项目业绩。口自以来口承接过/口完成过设计项目业绩。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口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口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3.7.1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备注:因系统设置原因,“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口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勘察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设计资质(该资质序列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序列内的更高资质)。”具体要求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07月06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