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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茂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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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青茂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6-048

项目名称:青茂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8.6696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6696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陆佰玖拾陆元贰角玖分(¥586696.29元,含预留金17088.24元)

2、青茂海关老旧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工程采购内容:原装饰面及设施拆除,新做隔墙、铺贴、天花、油漆、防水、屋面、水电、厨卫、空调及外墙修缮工程。

3.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茂海关的委托作为招标人负责项目的整体采购活动,承担投标人的质疑回复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茂海关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招标合同签订、招标合同履约、验收与评价、配合做好质疑回复等义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以招标人出具开工令开始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格式无手写签名栏的除外),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格式无使用有效期的除外)或电子证书没有颁发机构有效印章的,该电子证书无效。(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广东省外企业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12)已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至 2026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件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按要求盖公章)。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邮件方式购招标文件的,报名费汇入以下账号,报名资料发至zhpzzx@qq.com,汇款后请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款项和登记表即登记成功。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拱北海关官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谢工、龚工0756-8162467、8162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芮一帆0756-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电 话:  0756-255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