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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最新-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暑期研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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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暑期研学公告
(招标编号:JCXD2026FW0612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暑期研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4000元/人,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提供研学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暑期研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暑期研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 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日 09时00分到06月2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06月15日至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长春3.方式: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 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 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审核完成后,投标人需回传报名表,视为报 名成功。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企业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6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6日 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暑期研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07月0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XD2026FW061201;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暑期研学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00元/人;
4、采购需求:为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提供研学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离开长春之日起返回到长春,共计6天;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达到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份依法 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06月15日至0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
3.方式: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 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 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审核完成后,投标人需回传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7月0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