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6关于+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转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ZY26-ZZ05-FW312)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转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优化非油商品配送体系,破解现有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环节中的效率瓶颈、成本管控、服务质量等 方面的痛点难点,切实提升非油商品周转效率、降低物流运营成本,为终端门店提供及时、精准、优质的配送服务 支撑。现拟通过的方式,面向社会筛选符合项目要求、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口碑良好的专业仓储管理及物 流配送服务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合作期限等核心内容,推动非油商品供应链体系提质增 效,为公司非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项目估算金额为240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转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转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涵盖普通货物运输。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24 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 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 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投标人若提供的是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 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附查询截图。规定时间之后成立的单位 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 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城市间商超或油站或快消或仓储配送等同配送项目业绩证明;注:提供 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 盖章页等)及对应发票。业绩发票供应商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 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车辆要求1:投标人至少具有3辆自有厢货车辆,所有车辆 均已投保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司机座位险、货 物险、不计免赔险),满足营运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轻型厢式货车且车辆长 度4.2米及以下的,可不提供道路运输证)、车辆保单扫描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一辆车配备1个驾驶员),上述 所有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及年检合格期内。车辆要求2:投标人至少具有1辆自有叉车,并提供①有效期内的特种设
备使用登记证、②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报告、③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人员要求:拟派驻场叉车操 作人员不少于1名,需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类别,提供意外伤害险保单及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证书。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的查询结果为准。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 投标网( www.cnpcbidding.com)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团级“三商” 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www.cnpcbidding.com) 公示结果为准。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7.若乙方(供方)被列入内蒙古销售公司或上级公司“三商”黑K/ 名单管理,甲方有权自乙方被列入该黑名单之日起,视情况采取单方解除、终止合同或其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的 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投标人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其中1-6项 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相应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中标人须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库房建筑及存货投保财产综合险,确保保险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 炸、自然灾害、盗窃等风险,且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中标人所投保 的财产综合险,其受益人须明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中标人应在合同签 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保险单副本及相关投保凭证,并确保保险在整个合同期内持续有效。如因中 标人未履行投保义务或保险失效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其他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6-11 14:30:00到2026-06-17 23:59: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 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6-23 08:30:00.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06-23 08: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6-23 08:30:00.
七、其他
第一章
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转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6-ZZ05-FW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非油商品中转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服务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优化非油商品配送体系,破解现有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环节中的 效率瓶颈、成本管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痛点难点,切实提升非油商品周转效率、降低物流运 营成本,为终端门店提供及时、精准、优质的配送服务支撑。现拟通过的方式,面向 社会筛选符合项目要求、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口碑良好的专业仓储管理及物流配送服务商,明 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合作期限等核心内容,推动非油商品供应链体系提质 增效,为公司非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项目估算金额为24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便利店商品、润滑油、汽车用品等经营范围内入仓商品的仓储管理、配送和装卸服务。中标人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按规范方式及流程,负责商品入库验收、入 库卸货、入仓码放、配送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搬运、码放到指定区域。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2.4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涵盖普通货物运输。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24 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 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若提供的是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 询,附查询截图。规定时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 新成立的公司(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 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 项城市间商超或油站或快消或仓储配送等同配送项目业绩证明;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 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 盖章页等)及对应发票。业绩发票供应商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 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车辆要求1:投标人至少具有3辆自有厢货车辆,所有车辆均已投保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司机座位险、货物险、不 计免赔险),满足营运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轻型厢式货 车且车辆长度4.2米及以下的,可不提供道路运输证)、车辆保单扫描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一辆车配备1个驾驶员),上述所有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及年检合格期内。
车辆要求2:投标人至少具有1辆自有叉车,并提供①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② 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报告、③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
人员要求:拟派驻场叉车操作人员不少于1名,需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应持有《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N1类别,提供意外伤害险保单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 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www.cnpcbidding.com) 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格的。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 标网( www.cnpcbidding.com) 公示结果为准。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 古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7.若乙方(供方)被列入内蒙古销售公司或上级公司 “三商”黑名单管理,甲方有权自乙方被列入该黑名单之日起,视情况采取单方解除、终止合 同或其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投标人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其中1-6项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相应网站 上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中标人须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库房建筑及存货投保财产综合险,确保保险覆盖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盗窃等风险,且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中标人所投保的财产综合险,其受益人须明确为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 日内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保险单副本及相关投保凭证,并确保保险在整个合同期内持续有效。如 因中标人未履行投保义务或保险失效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注: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6-17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06-23 08: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bjgx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