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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投标-山东省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湿污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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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投标-山东省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湿污泥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HBNYGC-GZ-2026-07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邹城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湿污泥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东省邹城市。
2.2 项目规模:污水一二三厂、多镇污泥运输及泥饼运输,日运输量约 140 吨,年预估总量 55000 吨
2.3 服务期限:1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负责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污泥及泥饼运输,年预估运输总量为 55000吨。主要包括:邹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年约 15000 吨、第二污水处理厂年约 19000 吨、第三污水处理厂年约 3800 吨、四个镇(田黄、城前、看庄、峄山)污水处理厂年约 200 吨,及湿泥干化后泥饼运至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约 17000 吨。甲方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可调配各污水处理厂清运露
污泥干化项目距离第一污水厂约 2kmm、第二污水厂约 14km、第三污水厂约 6km,距离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1km。污泥干化项目距离城前污水处理厂约 48km,峄山污水处理厂约 11kmm,看庄污水处理厂约 20km,田黄污水处理厂约37kmm。
如甲方污泥运营部需停机检修,运输路线则由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四个乡镇水厂直接运往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卸料平台,年大约 1000 吨。具体以实际运输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服务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ttm1)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06月 18 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6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0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