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招标//汕头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D2026-ZRHJ-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市潮南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5-440514-04-01-999724(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 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汕头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标段/包/组包名称)进行公开预招标。
由于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为加快项目建设,项目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待项目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及投资预算审批后,双方执行该招标结果并签订合 同。若项目未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及投资预算审批,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因不可抗力、项目决策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给投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汕头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电站占地面积约32.1亩,配套建设 220kV升压站,经1回220kV线路接入汕头电网220kV成田站,送出线路由架空线路2.2km+ 电缆线路0.2km组成。
本储能项目共配置200MW/400MWh储能系统,储能系统由不超过80个储能单元组成, 采用高循环寿命磷酸铁锂电池,额定容量为314Ah及以上电芯,充放电倍率为0.5C,允许 实际采购时根据设备厂家投标方案最终确定选型。
2.3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026年7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转商运行。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土 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及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科技创新、整体项目管理、调试、 质量监督、试运行及移交生产、涉网试验及性能测试、转商运营阶段、竣工验收(含 竣工验收前的应完成全部专项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 工图预算编制、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设计协调工作、项目管理 服务等设计工作。注:储能电站防洪标准大于等于100年一遇的高水(潮)位。
(2)本工程除甲供设备外所有设备的采购【其中:储能系统设备、主变、GIS组 合开关设备、SVG无功补偿设备、接地变、站用变、高低压开关柜设备、综合自动化设 备(含: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设备、通信设备、视频监视设备等) 、设备预制舱为甲供设备】,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卸车、二次转运、仓储保管 、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所有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另外,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技术协议内的清 单和专项约定配备。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 力电缆、控制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纤光缆、避雷线、接地材料、钢材、进线间隔、 通信、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统一使用带标志的高强复合盖板)和电缆标示桩(按 招标人标准制作)等工程配套及相关的材料,以及材料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 次转运等。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储能站进场道路(桥梁)的改造,站外施工损毁道 路的修复、站内检修道路、电池舱基础、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基础、门型构架和独立 避雷针基础、主变基础、SVG基础、升压站(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 地基处理、边坡工程、集电线路、接地、装修装饰、场区绿化、堆场或弃渣场的建设 使用及维护、供水供电工程、项目土地范围内所有障碍物迁改的等相关工作,施工期 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建设及拆除(恢复原貌)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 、生活办公生产等,由承包人负责,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
(5)本工程送出线路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 购、建筑及安装、试验、调试、线路参数测试及保护定值(含站内)计算,编写送电 方案,整体自动化联调及整条线路的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涉及跨越穿越(包括公路 、铁路、线路、河道等)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土地征租、青苗补偿、土地流转出让 费及其补偿费用、专题手续办理及协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用地手续),负责 送出线路质量监督检查,直至送出线路正常投运的所有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并促进电 网公司建设对侧间隔的工程进度,以保障本工程并网的节点目标,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 绿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安评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含验收),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7)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储能电站的土地征租、青苗补偿、土地流转等相关工 作。协助发包人办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地方施工或消防备案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如有)、不动产权证(如有)等。
(8)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验收(满足电力公司的最新标准要求)、各种证照手续 ,满足电网建模要求(新能源场站机电、电磁暂态建模等),完成各种检测、试验、 调试、校验、联调、168小时试运行、涉网试验、仿真建模、性能检测、整体工程的验 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检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储能电站设备、质量监督检查 (含送出系统的质监)、环评水保验收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沉降观测、性能试验 (包括但不限于充放电效率、能量存储容量和响应速度、储能系统稳定性、快速频率 响应入网检测试验、AVC性能试验、SVG性能试验、储能设备涉网试验等内容符合电网 要求)、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工程保险购买、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 缺等全过程工作;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站全程 验收并取得报告;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报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并取得报 告;电科院技术监督验收并取得报告;等保测评备案;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省(地 )调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自动化点表、通讯业务办理、调度命名及设备编号、调管权限范围划分、省(地)调各专业 资料报送及录入,办理过程中如遇增项按照电网公司新要求办理等】,并支付相关费 用,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如有),必须由发包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发包 人签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其他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以上如有)。
(9)本项目在涉网试验和性能检测完成,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转商运行, 且完成项目总承包范围并验收通过后(次日起),项目进入质保期。
(10)科研创新项目
最终课题及成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项目需要及实际进展商议决定,相关协调 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1)承包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 行业及发包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2)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 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以上承包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注:上述标段中标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 料堆放加工场地、职工宿舍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 自行承担,中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中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 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 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2.5最高投标限价:8780万元。
EPC总承包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8780万元,不含暂列金额。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投标单位申报投标总价和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招标控 制价-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电力(新能源发电或风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4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
3.5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 息的打印页。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3年至2025年度)财务 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 (2023年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 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承诺书。注:若2025年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情况说明 及2022-2024年的财务状况。
3.9纳税信用等级:2024年或2025年纳税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提供查询截图】。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安排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 年6 月 12 日~2026年6月 16 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6年 6 月 12 日
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6年 6 月 16 日
4)、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4.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以投标人取得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4.4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 年 7月 2日9时00分-9时 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7 月 2 日 9时30 分,地点为:广州市。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递交投标文件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