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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关于2026年度-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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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关于度-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
(招标编号:XNZX2026-202ZB)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100%自筹,招标人为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约¥1105.74万元(此金额为招标人暂估,招标人不承诺一定达到此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勤车服务。
2.2项目编号:XNZX2026-202ZB
2.3项目背景: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盘江镇松林村宣天路旁,现有在岗员工2000余人,实行常白班与四班三运转相结合的排班制度,全年均有人员在岗工作。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满足员工通勤需求,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企业采购管理规定,招标人通过方式采购通勤车服务。
2.4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4.1服务目标:本次采购旨在确定一名专业交通运输服务单位,为招标人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通勤车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指定的线路及时间提供通勤车服务,配备专业的驾驶人员,车辆为空调大巴,保障招标人职工日常上下班通勤需求。
2.4.2车辆配置要求: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33座及以上(含33座,不含驾驶座)空调大巴车13辆,长度不小于8000mm客车,每辆车均须配备具有相应驾驶资格要求的驾驶员。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特殊需求,灵活调整运输安排,提供临时性、紧急性用车服务。
2.4.3服务线路及车辆分配:本次通勤服务涉及以下三条主要线路,具体车辆数量暂定如下:
区域线路一: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城区)至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招标人厂区(常白班车),车辆8辆,每日往返一趟,工作日正常用车,节假日根据值班人员实际值班情况派车(约4辆);
区域线路二: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城区)至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招标人厂区(倒班车),车辆3辆,每日往返三趟,全年用车;
区域线路三: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招标人厂区至沾益区花山街道职工住宿区(白班与倒班线路叠加,每日来回往返四趟),车辆2辆,全年用车。
以上为招标人暂定路线及车辆情况,其余用车情况将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具体服务标准、运行线路、时间安排及管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需求。
2.5服务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项目规模:约¥1105.74万元(此金额为招标人暂估,招标人不承诺一定达到此规模)。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每12个月签订一次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车辆要求:投标人提供服务的13辆33座及以上(含33座,不含驾驶座)车辆须安装有空调设施,车辆依法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车辆座位险)的旅客(或乘客)每座赔偿限额不低于150万元。
3.3.1自有车辆提供相关车辆有效保单和车辆登记证明并提供职工通勤服务车辆权责及安全责任承诺函。
3.3.2非自有车辆提供相关车辆有效保单和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或合同)并提供职工通勤服务车辆权责及安全责任承诺函。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明、道路运输证(如有)、相关险种的保险单(或保险卡或保险公司开具的相关投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有车辆还应当提供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或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和承诺函。
3.4人员要求:
3.4.1驾驶员要求:拟派的驾驶人员不少于15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A1),经考试合格取得(旅客运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资料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3.4.2专职安全员:投标人应当拟派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客运通勤、车辆包车或汽车租赁同类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二者之一复印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说明:新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或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审核投标文件中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述状态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申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0日至6月15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接受获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支持远程获取招标文件,其介绍信原件扫描件须发送至邮箱,资料原件在收到招标文件后通过邮寄方式寄出。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远程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将在邮箱回复收款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6月30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6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5.2邮寄递交:本项目支持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须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邮寄时须同时将邮寄单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由于投标人邮寄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辨别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对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负责,投标人不到现场参与开标,视为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无异议,涉及现场澄清的内容,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澄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