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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人清算系统信创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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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人清算系统信创改造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人清算系统信创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将采取系统整体重构方式实施改造,且读写dbf文件逻辑要重新开发,需支 持更大并发,并额外开发一个自建中间件实现dbf文件和云上信创后台间的指令通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人清算系统信创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人清算系统信创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①受邀磋商公司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

②受邀磋商公司必须信誉可靠、具备强优秀的服务能力,迅速的执行能力,并具备为金融系 统服务丰富经验的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③投标方应保证完全遵守浦发银行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浦发银行的商业机密;

④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受邀磋商公司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需提供承诺)。

⑤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 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⑥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 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 “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⑦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 录了本磋商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⑧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5年5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有关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⑨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5年5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 wenshu.court.gov.cn/)( 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 “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⑩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5年5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及其关联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 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⑪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⑫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⑬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⑮供应商不得将本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 09时00分到06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3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3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为推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法人 清算系统信创改造项目开展,在前期调研和初步筛选的基础上,我行正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本 次项目竞争性磋商。若供应商有意,请于6月17日17时之前,报名参与本项目。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人清算系统信创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BIECC-26CG2018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采购内容:

本次将采取系统整体重构方式实施改造,且读写dbf文件逻辑要重新开发,需支持更大并发, 并额外开发一个自建中间件实现dbf文件和云上信创后台间的指令通讯。

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

本次共设2轮报价(包含首次),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 否决。

6.项目须知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①获取时间6月11日至6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 时。

②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

现场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授 权内容必须注明购买的项目名称);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资料均需加盖单位 公章。地址:北京市

邮寄购买 请将电汇底单(网银转账页面或银行回单)及上述三项购买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邮 件至邮箱 ,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采购文件 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汇款没有到账或未收到购买文件的项目编号及包 号、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的,不予登记。

③文件售价:500元。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没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而被否决。

(4)提交响应文件

①截止时间:6月23日15时00分

②地点:北京市

(5)竞争性磋商会议

①时间:6月23日15时00分

②地点:北京市

③标准: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可与各公司就提案、价格、服务等进一步磋商、沟通。根据评议 打分进行排名,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其它要求:

(1)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磋商:

①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送交至指定外其他地点;

②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

③磋商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④响应文件没有对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受邀磋商公司的资质要求

①受邀磋商公司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②受邀磋商公司必须信誉可靠、具备强优秀的服务能力,迅速的执行能力,并具备为金融系 统服务丰富经验的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③投标方应保证完全遵守浦发银行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浦发银行的商业机密;

④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受邀磋商公司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需提供承诺)。

⑤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 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⑥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 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 “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⑦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 记录了本磋商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⑧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5年5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有关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⑨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5年5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 wenshu.court.gov.cn/)( 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 “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⑩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5年5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及其关联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 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⑪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⑫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⑬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⑮供应商不得将本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各要求仅为受邀磋商公司的最低基本要求。受邀磋商公司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 应符合上述资质要求。

(3)如活动到期费用未使用完毕,我行有权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对剩余费用做延期或退 回等处理。

10.本邀请函适用于所有受邀磋商公司。采购方拥有本邀请函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受 邀磋商公司不得提出任何疑义。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guoxin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