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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公告-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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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度公告-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南京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 富华新寓、教师公寓、阳光里、春光里等小区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 购项目: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 一个月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分别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 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 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
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3 在磋商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11日18时00分到06月1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06月22日14时30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 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C-2026060816Z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 寓、富华新寓、教师公寓、阳光里、春光里等小区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 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本项目是否采购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