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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宁夏银川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宁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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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 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 托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9)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是否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 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2日 12时00分到06月2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及法人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联系邮箱)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七、其他
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竞争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受银川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灵武市 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 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NXJR26-011CG/A
项目名称: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1灵武市盛世嘉园小区物业管理劳务外包服务机构项目 1项(详细需求与技术参数见磋商 文件)500000.00元
数量合计1项 预算合计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 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 〔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 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 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 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 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
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 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5)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 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 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 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 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 托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8)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是否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 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06月12日至06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09:0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
方式:邮箱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及法人身份证明 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联系邮箱)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 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