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焦点资讯=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ZXCP-2026-F-38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天津城建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本项目为天津城建大学部分食堂经营管理权的无偿让渡,共分为5包。第1包:第一餐厅一层食堂(清真餐厅区域),经营面积约550m;第2包:第一餐厅二层食堂(整层),经营面积约2500m;第3包:第二餐厅二层食堂(原教工餐厅区域),经营面积约1300m;第4包:第二餐厅二层食堂(原教工餐厅以外区域),经营面积约2100m2;第5包:第二餐厅三层食堂(风味餐厅区域),经营面积约1200m,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1;(002)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2;(003)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3;(004)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4;(005)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文本中不得含有“保留意见”字样。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的经营资质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管理。外省市承包经营企业,还须符合《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第1包投标人须具备由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清真食品经营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经营备案证明》《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提供任一满足要求的资质证明即可。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文本中不得含有“保留意见”字样。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投标人的经营资质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管理。外省市承包经营企业,还须符合《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3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文本中不得含有“保留意见”字样。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的经营资质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管理。外省市承包经营企业,还须符合《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4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文本中不得含有“保留意见”字样。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的经营资质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管理。外省市承包经营企业,还须符合《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5天津城建大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包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文本中不得含有“保留意见”字样。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的经营资质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管理。外省市承包经营企业,还须符合《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09时00分到06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4)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套;(5)现场踏勘:本项目定于6月23日上午9:30于天津,进行现场踏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