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通告资讯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 49.9 万千瓦风电项目(含 220kV 升压汇集站、配套送出线路、50MW/100MWh 储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打印公告
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 49.9 万千瓦风电项目(含 220kV 升压汇集站、配套送出线路、50MW/100MWh 储能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招标编号:JSDC-20260608-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含220kV 升压汇集站、配套220kV送出线路、50MW/100MWh 储能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装机499MW(49.9万千瓦),配置50台WD220-10000-125风力发电机组(单台额定功率10MW,其中1台限功率9MW运行);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场内35kV集电线路、50MW/100MWh储能系统(储能布置于升压站内,预留后期扩容条件)、全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检修及吊装道路、场区配套土建、环保水保等全范围交钥匙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含220kV升压汇集站、配套220kV送出线路、50MW/100MWh储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含220kV 升压汇集站、配套220kV送出线路、50MW/100MWh储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设计、勘察资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2.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1个储能电站或110kV 升压汇集站或10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设计从业经验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公司内部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投标企业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2日10时30分到06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员于6月12日10时30分到6月18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
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将相关资料发送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采用现场纸质递交的,递交截止时间如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采用邮寄文件形式的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扬中市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2.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圆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独立完成投标文件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合格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最终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参与定标决策。
4.评标细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程序进行评审,不得随意更改评审规则,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5.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6.评审范围:本次评审针对投标人提交的有效投标文件,涵盖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环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7.设计补偿: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候选人(含未中标人),均不享受任何设计补偿,投标费用自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