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最新项目=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鹤峰县沿淡水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
招标编号:ESHF-202606FJ-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沿溇水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4〕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沿淡水河片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3700万元,改造沿溇水河片区道路、给水工程、雨水 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工程、便民服务设施、公共配套基 础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及建设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实施 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即工程总 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验 收移交、资料备案、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 价、环保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提供设计施工期 内的配合服务,完成全部设计【方案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 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项目实施全过程设计服务,设 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配合完成预算评审、结算审计等工作; (2)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调 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 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4)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 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技术资 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 合完成竣工备案、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5)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 管理及专业分包管理工作,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和 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 全面负责。具体设计、采购、施工的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0
合同估算价:37000000.00元
2.3其他: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 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 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 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额 或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工程的设 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或PPP项目业绩,提供的佐证材料为 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均可】。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即 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 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 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 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 体设计单位)。④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 格,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 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 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 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 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 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 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 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 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 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 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格式见附件):(1)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的 财务状况表及承诺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2)投标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 担。(3)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 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 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 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 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 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5)省内外 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6)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于2026-06-12至2026-07-02 09:00:00时止(北京时间、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7月02日09时00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 定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bjgx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