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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陕西省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厨余垃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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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陕西省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厨余垃圾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厨余垃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院本部厨余垃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院本部厨余垃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院本部厨余垃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 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 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赋码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 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acc.mof.gov .cn/)可查询)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 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 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执 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前三年内);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 09时00分到06月1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2)购买文件需携带单位 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西安市获取文件。(3)文件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3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②异议 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③相关证明材料;④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⑤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 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 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21〕20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 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 34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 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guoxin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