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通知吉木萨尔县公共机构绿电使用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XJGE-2026-CG-04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公共机构绿电使用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拟对吉木萨尔县公共机构(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法及公安系统社会面防控摄像头、市政路灯等,不含学校及福利机构)开展绿电统一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吉木萨尔县公共机构绿电使用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木萨尔县公共机构绿电使用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 12月至 5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9、投标人应在新疆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在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缴纳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新疆交易中心的2026 年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证明文件、有效的入市注册协议或入市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09时30分到06月17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昌吉市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bzx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