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伊犁地区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TS260602-CQ00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伊犁地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4.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伊犁地区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伊犁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伊犁地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第3 类经营范围)。
3.信誉要求(1)询比采购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供应商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1—4条供应商提供承诺,相关信息由评审委员会于响应当日从官网查询核实。
4.近5 年(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成品油运输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运输情况必须满足所询比采购段运量需求,供应商自有车辆满足重型(28吨及以上)10台(含分仓车10台)、中型(10—20吨)2台、小型(5—15吨,需配备车载加油机)4台,须提供车辆明细及证明。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货物责任险等,提供有效的保险单据;承运驾驶员和押运员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有效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且提供的人员证书数量与所询比采购段车辆数量一致。
6.运输车辆必须符合采购人制定的油罐车装备标准,满足油库、加油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务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具体如下:
(1)每仓配备底阀应急切断装置每仓罐底出口串联有常闭状态海底阀(又名内置式安全止流底阀、紧急切断阀),该阀紧靠罐体根部;海底阀应由集成控制气阀及紧急按钮控制,紧急按钮安装于车体尾部易逃生位置。
(2)标配下装接卸口油罐车每仓可独立装卸物料,并独立配置卸油阀,具有卸装两用功能,卸油阀材质应为铝合金,通径4英寸,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3)配置静电接地插线装置油罐车需配置油库下装式的静电消除系统,该系统采用防溢流及静电接地检测器,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4)每仓配备防溢漏探头保护装置每独立仓安装过溢保护的防溢漏探头,能够实现与付油系统的连锁控制。
(5)标配油气回收装置
油罐车应配置油气回收装置,每独立仓罐顶安装油气回收控制阀。阀体材质应为铝合金,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的油气回收接头连接。
(6)车辆监控与运营要求重型(28吨及以上)、中型(10—20吨)、小型(5—15吨,需配备车载加油机))车辆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罐体材质及安全附件配置应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相关标准要求;全车安装视频监控(含主动防御、驾驶员监控、押运员监控、罐体全方位监控等)、车辆定位系统(具备实时跟踪功能的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后期需经中石化北斗检测检验实验室认证通过)、电子铅封系统(中选三个月内按要求安装),所有车辆须向采购人免费提供端口,将数据统一接入中石化北斗运营服务平台、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管控平台等系统,纳入新疆石油统一监管,并承担上述安装、接入以及系统运维等所有费用。若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通过抵扣运费强制安装或终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上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运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应急配送服务,保障偏远站点、农忙季节等特殊时期的油品供应,并服从采购人跨区域调度的统一安排;同时需承诺提供其他区域运力不足时的跨区支援服务及异地出库等业务支持。车辆外观须按采购人要求喷涂统一标识,不得擅自更改车身颜色或广告内容。(以上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全疆范围内的配送任务,需按照中选标段运价执行,不得以条件艰苦、成本过高、运力不足、人员条件等原因拒绝配送,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以上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7)电子铅封防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所安装的电子铅封,对应产品应取得有效防爆合格证书,且需接入监管平台并保持正常运行。若中选方未按要求取得合格的防爆合格证书,或已承诺在3个月内完成安装但到期未完成安装的,采购人有权对相关车辆采取清退、调整运输配额等措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均由中选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7.为采购人承运油品的车辆购买及上线营运需符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承运车辆的燃油/气须在采购人处购买,同等条件须采购采购人的非油商品,提供承诺。
8.供应商必须在所询比采购地区具备政府认可的停车区域,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和日常管理所需设备、人员等证明材料(提供停车区域和办公地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日常管理设备照片、办公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外地企业暂不能提供的,需出具承诺书,最晚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停车场备案,完成办公场所及办公和日常管理所需设备人员的设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遵守采购人安全、数质量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10.本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时间段自2023年1月1日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违法记录,必须遵守新疆石油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签署《廉洁从业责任书》。本单位在职人员及其亲属与询比采购人存在控股、参股等相关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招询比采购。本条款需提供承诺说明。
11.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企业,必须符合自治区、各地州要求,且无欠薪记录,提供承诺。
1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国石化现行有效的成品油运输安全管理、合规经营、现场管理、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与办法,自愿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若违反相关制度与办法要求,自愿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提供书面承诺函)
13.不接受联合体询比采购,不允许转包、分包。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应附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1日 16时00分到2026年06月16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6月11日16时00分至2026年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按附件格式填写《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章后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标书费付款回单一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 询比采购文件价格: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及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新源+霍城(含合资公司)+直分销50%(伊犁地区)配送环节及小配车配送的成品油公路运输
3.服务周期:两年,合同按年签订。
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划分? / 个采购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 ? ? ? ? ? ? ? ?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 /个。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项目概算金额:754.9万元(含税)/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