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示告知海南万垌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万橡天然橡胶加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EPC+O(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打印公告
海南万垌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万橡天然橡胶加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EPC+O(施工运营)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橡天然橡胶加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 EPC+0(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海南万垌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0(施工运营)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万橡天然橡胶加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 EPC+0(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07-10-04A-2026-D-F-E15917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万橡天然橡胶加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 EPC+0 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花料村,项目总规模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14000m' /d,新建废气处理设施6套。项目建成后,执行《天然橡胶初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2.4招标控制价:180000000.00元。
2.5 招标范围:万橡天然橡胶加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运营维护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4个月,项目运营期为5年。
2.7 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且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提供新资质证书。(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提供新资质证书。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01月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须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章)。】
3.4信誉要求:
①2023年 06月 0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提供以上信誉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承诺函即可)。】
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提供以上信誉要求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5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承诺函即可)。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及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证明材料: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经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06月11日至06月18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不接受现金。
报名需上传下列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内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需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月 02日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口市,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海口市开标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