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关于2026年度-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佳木斯分行零星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招标关于度-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佳木斯分行零星维修项目-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的委托,对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佳木斯分行零星维修项目 进行,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61176FW04540079
二、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佳木斯分行零星维修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自筹资金,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确认;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五、采购内容:入围二家公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服务期:2年;
七、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2023年至2025年),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至少其中一年净利润为正,如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具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25年3月至今),(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2025年3月至今)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7.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对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起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无犯罪记录)
10.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采购活动(须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如在本次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和桦川支行采购需求,不得接受采购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供货或服务,不得拒绝甲方为实现项目目标所采取的必要管理措施。否则,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等。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06月11日至06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佳木斯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佳木斯市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7月01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