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关于度-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6月10日
(招标编号:KD[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为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格能力要求:资格要求:
(001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所供产品包含医疗器械,
还应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企业印章备案印鉴,提供一套完整的印章印模(包括公章、法人印鉴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将上述印章加盖在同
一张A4纸上)。
(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且满足国
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行业标准,且价格合理。
(7)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其附属单位、关联单位。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处于吊销许可证、暂停营业状态;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者被破产宣告;
4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特定资质要求: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以上第(4)-(8)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按投标无效处理。
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如包含医疗器械的,还应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所有证经营方式必须是批发或批发兼零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 08时00分到06月1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邮箱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