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关于度-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第三批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6月10日
(招标编号:51ZX1100-06182601-0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批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包1总预算:人民币130800元/年;包2总预算:人民币691200元/年:包3总预算:人民币120000元/年,招标人为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计3个包,各包拟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包3:
(001)包1:(002)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包1、包2、包3):
(1)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应的经
营该产品的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产品的
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交货时提供证明材料)
(002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包1、包2、包3):
(1)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应的经
营该产品的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产品的
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交货时提供证明材料)
(003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包1、包2、包3):
(1)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对应的经
营该产品的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产品的
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交货时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09时00分到06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获取比选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P、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