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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关于南京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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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速览+南京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
发布时间:6月11日
(采购编号:QC-2026060816Z)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窝、
富华新寓、教师公寓、阳光里、春光里等小区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双龙科技创新产业园和九龙雅苑、九龙新寓等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分别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
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3在磋商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11日18时00分到06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联系项目负责人:请至南京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发送邮件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明拟报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06月22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