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通告资讯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竞争性
(招标编号:SCKY-ZXCG-2026-05147)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无采购预算,据实结算。,招标人为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4、投标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5、所需供应试剂、耗材须满足《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
6、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规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完整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如产品为新消毒产品,则须提供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2日 09时00分到06月18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①供应商在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是法人的资料。②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项目登记表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注:供应商通过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采购项目登记表原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开标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③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注:报名费需现金缴纳或者对公转账,身份证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
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6月23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06月23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成都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