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最新招标-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园区)生活污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园区)生活污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XJHD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园区)生活污水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龙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园区)生活污水设备采购一套(含设备安装、原有污泥池、絮凝池等清理维护、配套冬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须加盖防火符合要求的彩钢房用于保暖、并对厂房及破损窗户维修更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园区)生活污水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园区)生活污水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含有本项目的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具有设备生产专业资质企业,国有企业可适当放宽,企业注册资金过少不予考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场所、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必须提供 2023 年以来本招标系统建设项目三项或以上相关业绩(新疆内项目为宜);
(4)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期已到。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响应;投标人必须携带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缴纳社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 10时00分到06月2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7月01日 15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7月01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
七、其他
哈密新龙宏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园区)生活污水设备采购一套(含设备安装、原有污泥池、絮凝池等清理维护、配套冬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须加盖防火符合要求的彩钢房用于保暖、并对厂房及破损窗户维修更换)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