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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资讯2026-2028年度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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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公告
(招标编号:JY-XHYL-20260609)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2028年度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采取固定优惠率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招标项目编号:JY-XHYL-20260609;
2.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选取项目;
3.招标方式:;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取固定优惠率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无最高限价;
5.服务范围:拟选取六家服务商对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代理、预结算编制审核、前期项目建议咨询及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咨询等辅助工作;
6.服务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服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项目的能力;
3.2服务商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并应达到 2024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等级 C级及以上标准。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并提供 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和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4业绩要求:提供 2023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年度招标造价服务业绩。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3.7 2023年 6月 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无审计报告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0投标人须提供近 6个月(任意 1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纳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无欠税漏税承诺书。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6月 12日至 6月 18日,每天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服务商可至代理公司进行报名;也可通过邮箱填写报名表(包括服务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进行报名。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线下报名需携带所列材料至公司报名,线上报表需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邮箱。并电话告之代理公司。4.售价:1000.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月 6日下午 13时 00分。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吉林省延吉市。4.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