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资讯2026年云南省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照片采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云南省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照片采集服务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照片采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项目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照片采集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为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供证件照照片采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4.预算金额:0.00元;
5.最高限价:纸质相片6元/版,电子相片0元;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采购人考核要求,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政府采购项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9.付款方式: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一旦中标,中标单价后期不作调整,数量最终按实结算;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向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06月11日起至06月17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申请文件为无效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蒙自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一采三年”项目,第二年及第三年的预算金额以实际年度预算审批通过为准。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单价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固定单价,据实结算);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