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6年公示-锋奕南通5G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B地块一期机电工艺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上海市锋奕南通5G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B地块一期机电工艺安装工程项目
锋奕南通5G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B地块一期机电工艺安装工程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锋奕南通5G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B地块一期机电工艺安装工程项目,招标 编号:FYDSJ2606,招标人为国动锋奕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锋奕南通5G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B地块一期机电工艺安装工 程项目项目。
1.1.1锋奕南通5G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B地块一期机电工艺安装工程内容:按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施工,主要包括数据中心B地块一期机电 工艺安装工程,含数据中心-3机电安装、办公楼机电安装、数据中心-3智能化、办公楼智能 化、机房环控及机房装饰等六大系统等,以及项目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集、缺陷责 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1.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料、包安装、包质量、包交付、包工期【甲供材料除 外及部分标注为据实结算项】。
1.1.3施工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位置见设计图纸)。
1.1.4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
1.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包括但不仅限于满足江苏省当地相关公司及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包验合格)。
1.1.6保修期:至少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优惠条件投标人自报。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3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6500万元(含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 最高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 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 以下企业证件:
注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
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 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 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http:// www.gjsy.gov.cn/)) 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
(1)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或机电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 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的签署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期的同类施工业绩合同含 税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注: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的名称、金额、 签字盖章页等。(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https:// 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并完整截图。对于模糊不清或网站查询无果或作 废的发票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住建主管部门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具备一级 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执业资格;提供上述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至日期前 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 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 提供书面说明);财务报表应包含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
2.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间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10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被“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 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6月11日09时00分至06月17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文件发售采用网上发售的形式进行,不提供纸质版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特别告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 月3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开标时间:6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