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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示告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关于徐州市2022-56 号地块项目居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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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关于徐州市2022-56 号地块项目居配电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取得相关必要建设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采用方式邀请贵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徐州市 2022-56号地块项目居配电工程。
2.2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
2.3 建设地点:徐州市。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电力工程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供电方案答复通知书、图纸设计内容;
2)本工程图纸及清单内的物质采购、施工、试验、调试、验收、送电、移交前的维护等内容
3)与本工程相关联的手续办理(含相关报批手续的费用)、供电业务部门协调工作、供电验收工作;
4)发包人对该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和变更的联系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5) 形成完整验收资料,配合大区总包做好资料移交备案工作。
2.6 最高投标限价: 2367.176 万元。
2.7 工期要求:308 日历天(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3)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专用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本项目承装、承修资质老证必须同时达到五级(含)以上,新证必须同时达到叁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且无在建工程:
(2)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 万元的电力工程。
(1)转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近三年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4)“业绩”应符合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3.6 财务要求: 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至 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7.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7.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7.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8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 合格制。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06月10日至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7月 02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