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投标-河南园创运营管理济源市经开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投标-河南园创运营管理济源市经开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公告
发布时间:6月9日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济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济源市经开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829.66万元,招标人为河南园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在经开区乾盛路南段等路段建设综合管廊以及道路配套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标段:工程总承包;(002)二标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3.1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中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
注:1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己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资产未被冻结,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揽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影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家单位满足要求即可)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进入信用中国官网,首页下滑找到右侧“专项查询;在“专项查询”板块,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须附查询网站打印页,其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打印页,所有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藏止时间前。
3.5.3 2025年06月0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一年)违反国家24部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展开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任意一条(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违反承诺)。
3.5.4企业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3.5.5投标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6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3.5.7凡被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未被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正常);凡被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注册人员(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问前)。
3.6投标人所使用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信息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注:(1)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002二标段: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扫描件。
3.3投标人资产未被冻结,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成立不足年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两项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1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影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进入信用中国官网,首页下滑找到右侧“专项查询?在“专项查询”板块,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须附查询网站打印页,其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打印页,所有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示截止时问前)。
3.5.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3 2025年06月0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一年)违反国家24部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展开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任意一条(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违反承诺)。
3.5.4企业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3.5.5投标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6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3.6凡被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注册人员(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和注册人员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未被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正常):凡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未被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正常);(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投标人所使用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使用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问前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外。(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
3.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9日00时00分到06月26日08时29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6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6日08时3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源市经开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己在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河南园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和监理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情况说明
2.1项目名称:济源市经开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2.2项目代码:2601-419001-04-01-179949
2.3项目编号:JGZJ-工程-2026025
2.4项目地址:济源示范区济源市经开区。
2.5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在经开区乾盛路南段等路段建设综合管廊以及道路配套工程。
2.6计划工期:一标段:720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合同工期,并服务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济源市经开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
勘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形成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并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等;
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设计等相关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施工工期配合服务等相关服务;
施工内容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和深化图进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全具备使用条件后移交招标人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
二标段:监理
济源市经开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8质量要求: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勘察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勘察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设计质量所有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及设计
文件深度要求,并保证其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监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约60829.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4700.26万元)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工程总承包
3.1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
(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
注:1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资产未被冻结,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单位财务
报表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揽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影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家单位满足要求即可)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进入信用中国官网,首页下滑找到右侧“专项查询”在“专项查询”板块,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须附查询网站打印页,其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打印页,所有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问前)。
3.5.32025年06月0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一年)违反国家24部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展开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任意一条(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违反承诺)。
3.5.4企业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3.5.5投标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6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3.5.7凡被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未被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正常);凡被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注册人员(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投标人所使用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信息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注:(1)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二标段:监理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三个月(03月、04月、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查询单扫描件。
3.3投标人资产未被冻结,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成立不足-年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两项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1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影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进入信用中国官网,首页下滑找到右侧“专项查询;
在“专项查询”板块,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须附查询网站打印页,其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打印页,所有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32025年06月01日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一年)违反国家24部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展开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任意一条(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违反承诺)。
3.5.4企业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3.5.5投标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6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
3.6凡被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注册人员(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和注册人员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未被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正常);凡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平台标注异常的企业(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未被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正常);(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投标人所使用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使用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外。(无需提供证明,须作出未存在承诺)。
3.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企业请于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6月26日08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