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线筛选/成都天府艺术公园投资有限公司天府111项目度物料制作及印刷服务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天府111项目度物料制作及印刷服务,由成都天府艺术公园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1.2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天府111项目度物料制作及印刷服务:
2.2服务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2.3项目规模“天府111”项目度的物料制作及物料印刷(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2.4比选范围“天府111”项目度的物料制作及物料印刷(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按照甲方物料制作要求以及印刷要求完成物品的制版、印刷、装订、运输、搬运、装卸等工
作,详见合同。
2.5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资金预算:653264.00元;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四川省招投标禁入期内(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查询公告信息为准,由比选申请人在比选中请函中自行承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中请截止时间)比选中请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政府相关部门查实的廉洁及招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当天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成都城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比选人的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投标的处罚期限内。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指[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罚款。)3.3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范围内查询结果截图).3.4资料真实有效要求: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弄虚作假(在比选申请函中进行承诺)。
3.5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的活动类物料制作及印刷业绩。
3.6其他要求:/。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联合体比选申请的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应不超过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标段。
3.9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6月9日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6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bgsbm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