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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最新招标//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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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招标//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
 (招标编号:YNDM-2026-FW-011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一家具有优质服务能力的服务商为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含运输费)、合规贮存、无害化处置、转移联单办理、 技术指导、应急协助等全流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 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服务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 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 ccgp.gov.cn/)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
信用信息记录(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服务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 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服务方企业自身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注: 服务方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 其基本开户银行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或服务方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 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方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服务方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 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服务方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 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方须提 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服务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服务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服务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服务方,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服务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为:841-004- 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和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772- 006-49/900-041-
49废水处理污泥),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运输、贮存、处置。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1日 09时00分到06月17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阮厄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
项目概况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服务方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DM-2026-FW-0114
项目名称: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废物名称 处置单价(元/ kg)) 包装方式 处置方式 预估转移量(t/a)
1 HW01医疗废物 841-004-01 化学性废物-废液、普通废试剂 9 桶、箱、瓶装 焚烧 200公斤
2 HW01医疗废物 841-004-01 化学性废物-特殊废试剂 800 桶、箱、瓶装 焚烧 2公斤
3 HW49其他废物 772-006-49/900-041-49 废水处理污泥 3.55 袋装 焚烧 10吨
4 HW01医疗废物 841-005-01 药物性废物-废药品及疫苗 3.55 箱装 焚烧 5公斤
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具有优质服务能力的服务商为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危险废物 收集、转运(含运输费)、合规贮存、无害化处置、转移联单办理、技术指导、应急协助等全流 程服务。具体处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服务要求:(1)协助医院完成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转移申请;(2)提供资质文件、检测报告、联单、发票等完整资料;(3)提供纸质或电子检测报告;(4)对医院废物信息、价格、 联系人等严格保密。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服务方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 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服务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 www.cred itchina.gov.cn/) 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 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 www.ccgp.gov.cn/)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 良信用信息记录(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服务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 其基本开户银行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服务方企 业自身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注:服务方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 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 具的担保函或服务方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 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方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服务方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 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 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服务方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方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服务方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的书面声明。
1.6服务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服务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方,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服务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 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为: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 01药物性废物)和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772-006-49/900-041- 49废水处理污泥),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运输、贮存、处置。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1时间:06月11日至06月1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2获取途径:网上获取
操作要求:凡有意参加的服务方,需按要求填写表单必填项,并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至系统,确认填写无误后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若存在授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事项限定为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存在授权,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2.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费用标准: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4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服务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五、开启
5.1开标时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