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消息//2025年博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博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7.05万元,招标人为博罗县长盛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资源化储存池)及配套措施建设以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等配电工程、场区综合管线工程、外电接驳费、地基处理工程等。新建DN300mm污水主管约133.03公里,修复DN300mm污水主管约12.1公里,DN200mm支管约16.598公里,接户管约176.28公里,管道疏通约18.99公里,中700m检查井6693座,中700mm沉泥井224座,450mm结合井12643座,新建建设设施10座,小型污水提升泵站5座,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资源化储存池)276座,尾水利用管13844米(含出水管和穿孔管),水泵74台(含动力抽水泵和手动摇水泵),生态浮床737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博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博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
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其他要求: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到2026年06月16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
投资项目代码2508-441322-04-01-112282
投资项目名称2025年博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招标
项目名称2025年博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博罗县下属柏塘镇、公庄镇、观音阁镇、横河镇、湖镇镇、龙华镇、龙溪街道、罗阳街道、麻陂镇、石坝镇、石湾镇、泰美镇、杨村镇、杨侨镇、园洲镇和长宁镇,涉及16个镇区121个行政村,291个自然村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构成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范围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资源化储存池)及配套措施建设以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等配电工程、场区综合管线工程、外电接驳费、地基处理工程等。新建DN300mm污水主管约133.03公里,修复DN300mm污水主管约12.1公里,DN200mm支管约16.598公里,接户管约176.28公里,管道疏通约18.99公里,中700mm检查井6693座,中700mm沉泥井224座,450mm结合井12643座,新建建设设施10座,小型污水提升泵站5座,资源化利用预处理设施(资源化储存池)276座,尾水利用管13844米(含出水管和穿孔管),水泵74台(含动力抽水泵和手动摇水泵),生态浮床737m’。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期(交货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工期暂定为1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167.05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白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注:总监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其他要求: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