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黑龙江省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黑龙江省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KD[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一、招标条件本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为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
1.2招标人: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招标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规定,对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1.5入围供应商数量:
☑:七家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招标方式:
1.8:报价方式:以折扣形式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公式计算。(此报 价包含成本、利润、运输、保险、人工、税费、服务、代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如果投标人报价异常,将启动质疑程序,要求投标人解释成本构成。)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药品及其他产品供应服务商集中采购。具体项目需求见 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2.2预算金额: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最高限价:药品8.5折,其他产品8折(按生产企业出具的市场建议零售价为 基础价格折后价格为购进价格,倒扣,供货价格=零售价*折扣(比如0.8或0.85 ),零售价定价标准需要在签合同时提供),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此范围, 否则作响应无效处理。
2.4项目说明:
(一)招标人: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
(二)合同期限:一年期(以合同内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项目地点: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便民药店、康民药店等。
(四)项目要求:满足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销售的药品、保健食 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及药妆产品等供应服务。所采品种各分支机构根据自 身市场需求进行选购,具体产品及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产品详见电子版目录
明细表。(注:投标时目录内产品全部响应,年销售总额为不定价不定量,供 货后如生产企业因政策性调整销售价格,依据生产企业或权威部门价格调整文 件,变更供货价格。)
(五)售后服务要求:(1)所有产品无条件退货;(2)如售出产品出现任何 问题,由供应商承担。
(六)服务要求:(1)供货能力:投标单位应从生产商或一级经销商采购符合 适用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的产品,供货时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并对产品 的质量负责。投标单位保证提供的产品(含配套用品)均为全新、未经使用, 且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
(2)包装及运输:投标单位的产品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需 冷链运输的品种必须符合冷链运输标准。
(3)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报产品须为现有经营产品,如招标人下达订单时不能提 供相应产品,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七)交付要求:投标单位在接到提货计划后,需冷链运输的产品7日内送达, 非冷链运输的产品2日内送达。
(2)投标单位将产品送至门店后,由门店组织人员验收,核对确认后签字收货
(3)投标单位供货时需提供每一批次产品注册证和质检证明,进口产品另需提 供报关单等文件。
(4)投标单位供货时需提供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随货同行单。
(5)冷链药品供货时需提供温湿度记录:包括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
(八)代理服务费: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 ]53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服务招标代理费按1.5 %计算;100-500万元,服务招标代理费按0.8%计算;500-
1000万元,服务招标代理费按0.45%计算;1000-
5000万元,服务招标代理费按0.25%计算;5000-
10000万元,服务招标代理费按0.1%计算。(计算方法是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
服务代理费按上述标准计算得出的基准服务费,先乘以90%,再在此基础上下浮
86.67%计取最终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47.24元(代理费由入围供应商均 摊)。由入围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报价 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 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若因入围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招标人原因取消项目后 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采购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 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招标人及入围供应商双方解决,与代 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九)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凡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完全满足公开 招标文件各项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由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既定评审因素及对 应量化评分标准开展综合计分评审,评审委员会统一按照全体供应商综合评审 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名次排序,若出现综合总分相同情况,则优先按照投标 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若综合总分一致且投标报价也相同,再依照技术部分 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先后次序,代理机构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满足综合总分 、技术部分以及报价部分得分全部一致的供应商重新进行技术部分细化打分, 直至技术部分打分出现差异化后再完成名次排定,并按照最终排序结果总分由 高到低依次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前七名供 应商为入围供应商。(中标排名仅代表评标过程中的先后顺序,不等同于合同 履行优先权)
入围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按排序依次 延续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十)付款方式:
(1)产品交付并确认合格后,按月实销实结,结算周期为自甲方验收合格并收 到合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算90日内支付货款。
(2)每月提供与当月购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由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作为付款主体,代分支机构履行付款义务。发票名 头开具大庆康达服务总公司。
(十一)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十二)其他要求:
(1)产品生产日期需要近期,如发现有接近失效期的产品,招标方有权退货。
(2)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得随意上涨,如政策性下调,须需提供生产企业或权 威部门价格调整文件,并同步进行供货价格的调整。
(十三)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应包含招标人合同必备条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所供产品包含医疗器械, 还应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企业印章备案印鉴,提供一套完整的印章印模(包括公章、法人印鉴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将上述印章加盖在同 一张A4纸上)。
(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且满足国 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行业标准,且价格合理。
(7)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其附属单位、关联单位。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处于吊销许可证、暂停营业状态;
③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者被破产宣告;
④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以上第(4)-(8)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按投标无效处理。 特定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如包含医疗器械的,还应具备有效 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所有证经 营方式必须是批发或批发兼零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06月11日至06月1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一经支付无论是否获取文 件或是否参与本项目所缴费用均不予退还)。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7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请在07月0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版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 印章、签署后转为PDF格式文件并压缩加密)发送至邮箱中【发送的投标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全称)+单位名称(全称)+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致电各供应商索要解压文件的密码,由评 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审。如因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以收件时间为准),或压缩包损坏, 或解压密码不正确未能成功解密的,按响应无效处理。各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 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正确并保持畅通,若开标后20分钟内开标工作人员无法 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响应。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07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