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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最新标讯南平市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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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最新标讯南平市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告

采用方式组织南平市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013

项目名称:南平市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标招(综合评分)

预算金额:0元

保证金: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最高限价(元) 中小企业划分

1-1 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否 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经营期间(包含节假日、寒暑假),为全校师生提供一日三餐及会议用餐、活动用餐等服务。 0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应标的,要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②招标文件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提供相对应证件复印件(证件要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06月06日至0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5:30至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06月27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06月27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