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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咨讯泰安市东岳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四污湿地至华能电厂段输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安装工程二标段(机械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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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咨讯泰安市东岳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四污湿地至华能电厂段输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安装工程二标段(机械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LKZB2026-15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四污湿地至华能电厂段输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安装工程二标段(机械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2.942606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四污湿地至华能电厂段输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安装工程二标段(机械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四污湿地至华能电厂段输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安装工程二标段(机械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城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一期)-四污湿地至华能电厂段输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安装工程二标段(机械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财务要求:

(3) 业绩要求:

(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问题;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8日 08时30分到06月1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山东泰安市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6月17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6月17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山东泰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bgsbm88@163.com